陕西省城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导则1总则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循“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采取“蓄、连、净、排、用”,“拦、盖、填、控、复”水土保持措施,保护和利用水土资源,减轻城市内涝及管网阻塞,降低城市扬尘和雾霾,治理城市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改善人居环境,构建绿色、生态、宜居城市,依据陕西省水土保持规划和城市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经验,融合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等国内外先进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制定本导则
ﻫ本导则适用于陕西省行政辖区内城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ﻫ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导则引用下列标准中的条款,所引用标准修改或修订的最新版本均适用于本导则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3《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4《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
6-2001);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2008);ﻫ6《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08);ﻫ7《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523-2011);8《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336-2006);ﻫ9《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ﻫ10《防洪标准》(GB50201-2014);ﻫ1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DB61/T496-2010)ﻫ12《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2014);1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14《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ﻫ15《水利水电工程边坡设计规范》(SL386-2007);ﻫ1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