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XX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
现就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基本原则新农保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
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20XX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XX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筹集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第1页共5页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