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 目 录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课程性质与地位 二、课程的基本理念 三、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 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 一、总目标 二、阶段目标 第一学段(1-2 年级) 第二学段(3-4 年级) 第三学段(5-6 年级) 第四学段(7-9 年级) 第三部分 实施建议 一、教材编写建议 二、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三、教学建议 四、评价建议 附 录 一、关于优秀诗文背诵推荐篇目的建议 二、关于课外读物的建议 三、语法修辞知识要点 第一部分 前 言 现代社会要求公民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具备创新精神、合作意识和开放的视野,具备包括阅读理解与表达交流在内的多方面的基本能力,以及运用现代技术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语文教育应该而且能够为造就现代社会所需的一代新人发挥重要作用
面对社会发展的需要,语文教育必须在课程目标和内容、教学观念和学习方式、评价目的和方法等方面进行系统的改革
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的改革,应以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的教育理论为指导,总结我国语文教育的成败得失,借鉴各国母语教育改革的经验,遵循语文教育的规律,努力建设与现代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语文课程,在培养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课程性质与地位 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
语文课程应致力于 学生语文素养的形 成与发展
语文素养是学生学好其 他 课程的基础 ,也 是学生全 面发展和终 身 发展的基础
语文课程的多重功 能和奠 基作用,决 定 了 它 在九年义务教育阶 段 的重要地 位
二、课程的基本理念 (一)全 面提 高 学生的语文素养 九年义务教育阶 段 的语文课程,必须面向 全 体 学生,使 学生获 得基本的语文素养
语文课程应培育学生热 爱 祖 国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