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管委行政审批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为我市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代理服务,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监察局市行管委市服务企业行政审批代理制试行办法的通知》(余府办发〔20XX〕52号)文件精神,结合窗口服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服务发展、创先争优”活动目标,全力服务好我市重点项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通过实行服务企业行政审批代理制,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行政效能,为我市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服务内涵行政审批代理制,是指在企业自愿委托的前提下,由行政审批代理制主体单位无偿为企业代理或代办有关行政审批审批服务事项及相关工作的服务制度
全市各行政服务窗口要从自身职能出发,围绕为企业做好行政审批代理服务、提高审批效率这个工作重点,做好服务工作
三、服务对象及内容1
行政审批代理制的主要服务对象
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规模工业企业
行政审批代理制的主要服务内容
企业注册登记、变更、年检、立项、供地、规划、建设、环评、安评、出口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办证和服务工作
四、服务形式1
在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市各专业办事大厅进一步完善服务企业的“绿色通道”
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市各专业办事大厅应指定专窗、专人负责做好企业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行政审批代理服务工作,在全市形成企业行政审批代理服务的“绿色通道”网络
协助做好部门转办责任制度的落实
市、县(区)行政第1页共3页服务中心各窗口和市各专业办事大厅对受理企业的行政审批事项需上级对口部门审批的转办事项,由受理窗口及时报告其主管单位,并做好相应的材料审核工作,以利于其主管部门及时帮助企业到上级对口部门办理
认真做好重点企业帮扶单位和市招商小分队的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