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如何提升电视涉农法制报道的有效性如何提升电视涉农法制报道的有效性 随着新时期以来媒体法制报道整体的兴盛进展,我国电视涉农法制报道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我们也不无遗憾地看到,虽然近年来电视媒体对农村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涉法涉诉案件等给予了大量的报道,但传播效果并不理想。据学界及我们课题组的农村实证调查,农民对涉农法制信息的关注率、理解度或接受程度普遍较低,对电视等媒体涉农法制传播的满意度总体不高。①这必定影响到农村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农民法治意识的提升,也不利于农民合法权益的维护和涉农法律制度的贯彻落实。因此,增强电视涉农法制报道的有效性就显得很有必要。笔者认为,电视媒体在涉农法制报道方面应有以下提升。 提升“法制性” “法制性”是涉农法制报道的灵魂和本质特点。简而言之,“法制性”问题,也就是法制精神或理念在涉农法制报道中的贯彻和体现问题。笔者认为,要提升电视涉农法制报道的“法制性”,应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应选择好涉农法制报道的素材。注意考量所选素材的法制价值,包括宣传性价值、建设性价值、警示性价值和法理性价值等。宣传性价值需要考虑所选择的涉农法制题材是否具有典型性,对于提升农民法律知识尤其是法制意识是否具有较强的启迪意义等;建设性价值是指涉农法制事件中是否含有某些触及农村法律盲点的信息,有无值得立法者思考和司法者关注的农村法律问题等;警示性价值是涉农法制报道所关注的事件是否属于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熱点、焦点问题,是否触及到农村社会生活的一些深层次矛盾等;②法理性价值则要求电视涉农法制报道不能停留于对涉农案件经过的讲述或对一般法律知识的宣传,而要更注重对涉农案件事实、过程或问题的深化解读、剖析,着重阐明其中蕴含的法律方面的道理,尤其是注重现代法制精神的传播。 其次,电视涉农法制报道还应将法律的基本精神即保护老百姓的利益、坚持公平公正等贯穿其中。一方面,电视涉农法制报道在沟通法律与农民公众的关系上要起到中介、桥梁的作用,即通过涉农法制报道的介入帮助合法权益受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到侵害者或无助者得到法律救助,使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得以体现;另一方面,要通过积极的反馈尤其是涉农舆论监督报道来促进涉农立法、执法及司法等法治实践的完善。随着农村经济社会转型和城市化进程的推动,征地拆迁、基层干部腐败等引发的农村矛盾纠纷或利益冲突日益增多,这需要电视媒体加大对农村法制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