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法律地位研究行业协会,就其组成来讲,通常由单一行业中的商人或同行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民间组织的一种,国际上常将其归类为非政府机构(ngo)一项
从民商法视角上看,属于我国民法中规定的社团法人一类,享有诉讼法中规定的民事主体资格和诉讼主体资格
一、我国对行业协会的法律明文规定目前,我国法律法规中缺乏对行业协会的专门立法,所以涉及所属法律地位的明文规定主要来自以下四个方面
《宪法》的依据
根据《宪法》第35条,行业协会属宪法中规定的有结社自由的合法组织,公民可行使结社自由权组织参与行业协会,同时这也是一项基本权利
特定法律附属条文中的规定
虽然我国目前尚无明文的行业协会法,但在一些相关法律中对行业协会的规定均有明文要求,如《律师法》就对律师行业协会的性质及地位、章程、会员加入、具体职责等做了规定
除此之外,与《律师法》类似的法律还有《注册会计法》《体育法》《证券法》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法律只涉及规定规范的事宜,并未有实现对行业协会社会关系的法律支撑
行政法赋予的民事主体资格
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行业协会不但是合法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还可以取得相应的社会团体法人的资格
虽然该条例属于行政法规,但却是我国目前规范行业协会可以依靠的主要法律
从行政法上看,虽然国务院及许多部委也曾颁布过一些涉及特定行业的行政决策指导性、规范性文件,但是其效力低于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律文件
主要指地方政府和权力机关为发展本地区经济,而颁布的涉及行业协会发展建设的相关地方性法律规定,例如XX省政府出台的《黑龙江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XX省人大的《XX省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等类似的地方性法律条文
然而,此类型中,由于地域性的因素,故不同地域内对行业协会的实际规范可能存在很大的差异
第1页共3页二、现行经济法中对行业协会地位的法律规定1
涉及《反不正当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