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学生会权益部信箱【维权信箱】学生会权益部信箱【维权信箱】 咨询律师:欣和律师事务所姚启亮 因女职工特别保护引起的劳资争议 我是浙江某私营制衣厂的缝纫工,20XX 年 11 月 26 日生育一对双胞胎后在家休息,20XX 年 1 月 7 日接到厂方通知让我上班
我因双胞胎生育且系难产,身体恢复较慢,没有回厂上班,直到 2 月底才开始上班
厂方以我违反厂规为由,从我的工资中扣除了 70 元
我向厂方提出,生育应享受 90 天产假,自己并没有违反规定,要求补发所扣工资
厂方以厂里女工多,厂规规定产假只能歇 45天,产假期间每月只能发 80 元生活费为由予以拒绝
我感到很委屈,不知道怎么办
浙江 梁凤云 梁凤云女士: 我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 90 天的产假,而本案中,你们厂规定女职工产假只有 45 天,比法律规定少了一半时间,而且没有执行对多胞胎生育职工增加 15 天产假的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 4 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假、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 5 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根据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而本案中,该厂在陈某产假期间只发给每月 80 元的生活费,显然违反了国家规定
《劳动法》第 50 条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 15 条都规定,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而本案中,该厂却从你的工资中扣除了 70 元
由于其理由是非法的,所以其行为构成了克扣职工工资
因此,你可以向劳动仲裁机关提出申诉,要求补发所扣工资
可凭生效判决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吗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我去年 8 月经法院判决与前夫陆某离婚,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载明:婚后共同财产,坐落于市滨江路 28 号大院 A 栋 401 室的房改房一套归我所有,但由我补偿陆某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