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调解工作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省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部署,发挥行政调解促和谐、保稳定的积极作用,现就20XX年全市行政调解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从源头上减少争议纠纷发生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争议纠纷发生的重要方法和措施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xx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川府发〔20XX〕14号)的要求
一是要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行使行政权力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整处理政府与企业、市场、社会的关系,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享受法律保护
二是要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保证行政决策行为规范
建立健全决策过错问责机制,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听取群众意见,凡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
三是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规范、公正、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
通过改进执法方式,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杜绝执法不当导致新的纠纷
四是要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知情权,减少因政府信息不畅造成的行政争议发生
政府信息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进一步推进办事公开,全面公开社保、医保、低保、就业再就业、计划生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农补贴以及其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
五是要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要实现信息化,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职责权限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及时更新
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时,将行政调解列为重要培训内容
二、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营造法治环境,把握好行政调解的范围和基础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市、区市县行政执法第1页共4页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