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平衡准公益类国企效益和社会职能的思考平衡准公益类国企效益和社会职能的思考 黄慧 摘要:准公益类企业是一种类型比较特别的企业,其主要功能是服务社会 、保障民生和提供公共产品服务,准公益类国有企业以强化公共服务功能和持续进展能力为主要经营目标,且近年来也一直致力于不断深化改革和进展。但伴随着社会进展和本地财力的制约,准公益类国企面临着多方失衡的困局,因此要想平衡准公益国有企业效益和社会职能之间的关系,既要发挥其社会职能,同时也要保证其经营效益,需要做好讨论以实现均衡良好进展。 关键词:准公益国有企业;效益;社会职能;主业进展 准公益国有企业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职能,但同时作为企业也是趋利的,只有盈利才能保证自身的持续进展,而且这类企业大多都是上市公司,不能因为发挥社会职能而影响到企业的活力,也不能完全依靠财政支持,所以其需要适度地盈利以保证进展。因此,平衡受国资监管的准公益类国有企业效益和社会职能是一项值得探究的课题。 一、准公益类国有企业进展面临的困境 (一)社会职能与企业效益之间存在矛盾关系 根据公益类国有企业的四大特征,其中一方面是准公益类国有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垄断或寡头竞争,也就是说这些企业所经营的产品或服务具有天然的垄断性。我们所常见的准公益国有企业主要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处理和防涝等,由于其具有天然的垄断性,所以价格的确定方式也不是由企业自主决定的,不能通过市场自主调节,需要通过价格听证或特许经营服务重新核定价格的方式实现价格调整。而为了推动社会经济进展,切实发挥这类企业的社会职能,考虑社会民生和本地财力的因素,价格调整不能过于频繁,有时候无法与市场或企业发生的成本呈正相关关系,因此企业的利润在每次调整周期之间理论呈下降趋势。但作为国资监管的国有企业,还需要兼顾企业效益,因为国资监管系统对于国有企业每年的利润增长是有要求和规定的,而在要求利润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的同时又不允许此类企业根据市场自主调节价格,因而造成准公益企业在公益和效益之间存在矛盾的两难局面。 (二)政府职能和企业职能没有界定清楚 准公益类国有企业作为一个企业需要趋利盈利实现长久进展,同时还要承担社会职责。一般政府部门在推行有关惠民政策和措施过程中,会要求该类企业参加并给予相关工作大力的资源或是服务支持,可以说此时准公益类国企肩负社会保障的职责,替政府分擔一定的政府职能。然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