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管理工作总结篇一:关于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总结饶河县水务局关于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总结根据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黑水发〔 XX〕71 号)的通知精神,水务局领导高度重视,将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作为贯彻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的重大举措。现将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活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为确保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活动工作有序开展,水务局党政行政领导对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工作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部署。并针对我县工作特点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制定了工作措施, 对专项检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了扎实有序开展。明确了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活动工作由局长主动过问、 分管领导具体抓, 水政水资源办具体实施,真正做到了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落实到位。二、制定计划,突出重点为做好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局领导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从以下几方面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工作,一是取水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了取水许可证、按照审批规定进行取水、用水和退水;二是取水单位必须安装了取水计量设施,并对取水计量设施运行情况定期检查;三是取水单位必须依法按时缴纳水资源费,四是水资源费征收、解交符合国家规定,不存在减征、免征等违规问题;五是水资源费严格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使用规定》 ,不存在侵占、截留、挪用等现象;六是入河排污口设置依法办理了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审批规定排放污水。三、严格执法检查,注重实效根据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的要求,我县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实际取水量征收水资源费,对未安装计量设施的单位,按照定额取水量实施计划控制和征收水资源费。对个别取水用户拖缴、少缴、拒缴水资源费的情况,依法对其下达缴纳水资源费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水资源费。从检查的单位看,我县取水企业大多数都能按照《黑龙江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使用规定》缴纳了水资源费。四、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县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需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进行处理解决,其主要表现在:1、小企业在推广用水计量设施方面有难度。2、个别取水单位存在拖欠、拒缴水资源费现象。3、个别取水单位是政府扶持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不能有效实施计量取水和足额征收水资源费。通过此次专项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