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强制执行申请书强制执行申请书是行政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复议决定时,行政机关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复议决定所使用的法律文书
《行政复议法》第33条规定:“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定的行政复议决定按照以下规定分别处理:(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基于这一规定,当行政复议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于法定期限内既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复议决定时,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而行政机关又没有强制执行权时,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复议决定
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写作要点]首部:应写明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的基本情况,包括申请执行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执行人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法人或其他代表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等
正文应写明针对什么行政复议议案,复议机关何时作出什么样的复议决定
尾部:应写明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称、申请执行的日期,并加盖申请执行机关的印章
附项应写明提交的复议决定书的份数及其他有关材料的份数
[格式]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执行人
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第1页共4页被申请执行人
姓名,工作单位(法定或其他组织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xxx申请复议案,xx于x年x月x日作出xx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33条规定,现申请强制执行
此致xx人民法院x年x月x日执行人因印章)附:1、复议决定书1份;2、有关材料x份
(申请第二篇:强制执行申请书—(复议申控--行政复议)____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____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