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强“三甲”应知应会知识培训《科室基本情况》(科室)《培训考核记录档案》(各专业组)《疑难危重病人讨论记录档案》(诊断组)《会诊记录档案》(诊断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及持续改进记录档案》(各专业组)《医疗技术及风险管理档案》(介入、护理、技术)《医疗技术准入管理记录》(介入)《交接班管理档案》(各专业组)《科研教学管理档案》(各专业组)《感染管理记录档案》(护理、介入)《危急值管理记录档案》(诊断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记录档案》(各专业组)《会议记录档案》(各专业组)《统计指标》(各专业组)《医德医风档案》(各专业组)《科室设备管理》(技术组)放射科台账目录到目前为止,医学影像相关法律级别最高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由国家颁布的法令有:1989年1月13日国务院颁布第25号令《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00年1月4日国务院发布的276号令《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2002年4月4日国务院发布的351号令《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2002年8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36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药物管理法实施条例》,自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2005年9月14日国务院发布的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医学影像相关法律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
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8项
本要点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