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江苏省扩大儿童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目标和任务,规范和指导各地科学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有效预防和控制相关传染病,根据卫生部制定的《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全面组织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努力消除麻疹,控制乙肝,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到2010 年,全省适龄儿童的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麻腮风疫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包括 A 群流脑疫苗和A+C 群流脑疫苗)、甲肝疫苗等 11 种疫苗的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二、主要内容(一)在现行全省范围内已经使用的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A 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等 8 种疫苗的基础上,以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并将麻腮风疫苗、 A+C 群流脑疫苗、甲肝疫苗等3 种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通过接种上述11 种疫苗, 预防乙型肝炎、 结核病、 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流行性乙型— 2 —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甲型肝炎等12 种传染病。(二)在发生炭疽疫情、钩端螺旋体病疫情或发生洪涝灾害可能导致钩端螺旋体病暴发流行时,对重点人群进行炭疽疫苗或钩体疫苗的应急接种。在必要时,对重点地区的重点人群进行出血热疫苗接种。三、接种要求(一)儿童常规疫苗免疫程序1、乙肝疫苗:接种3 剂次,儿童出生时、1 月龄、 6 月龄各接种 1 剂次,第 1 剂在出生后 24 小时内尽早接种。2、卡介苗:接种1 剂次,儿童出生时接种。3、脊灰疫苗:口服4 剂次,儿童2 月龄、 3 月龄、 4 月龄各口服脊灰疫苗(液体)1 剂次, 4 周岁口服脊灰疫苗(糖丸)1 剂次。4、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接种4 剂次,儿童3 月龄、 4 月龄、 5月龄和 18— 24 月龄各接种 1 剂次。5、白破疫苗:接种1 剂次,儿童 6 周岁时接种。6、麻疹疫苗:接种1 剂次,儿童 8 月龄时接种。7、麻腮风疫苗:接种1 剂次,儿童 18— 24 月龄时接种。8、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2 剂次,儿童 8 月龄和 2 周岁各接种1 剂次。9、A 群流脑疫苗: 接种 2 剂次,儿童 6— 18 月龄时接种 2 剂次,接种间隔为 3 个月。10、A+C 群流脑疫苗:接种2 剂次,儿童3 周岁和 6 周岁各接— 3 —种 1 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