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自控系统设备改造合同书甲方: XX 县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乙方:洛阳XX 自控工程有限公司XX 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自控系统设备改造合同书1、合同协议合同编号: XXX 签约地点: XX 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本合同于XX 年月日由XX 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 “甲方 ”)为一方和洛阳 XX 自控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乙方 ”)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 甲方愿以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360253
00元(大写:叁拾陆万零贰佰伍拾叁圆整)向乙方购买1
1 条款所列货物
1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
(见附表)1
2 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后15 日内1
3 交货地点: 甲方工地指定地点
2 支付条款1
1 合同价为固定价,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动
2 设备价支付条款合 同 签 订 后3 个 工 作 日 内 , 甲 方 向 乙 方 支 付 合 同 总 价 的60% ( 人 民 币¥216151
00元,大写:贰拾壹万陆仟壹佰伍拾壹圆整)的首付款;乙方设备全部进入现场,系统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30% (人民币¥ 108076
00元,大写:壹拾万零捌仟零柒拾陆圆整)的款额;剩余合同总价的10% (人民币¥36025
00 ,大写:叁万陆仟零贰拾伍圆整)作为质保金,待乙方设备质保期满一年后7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3 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严格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
4 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上述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5 甲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货款
2、货物购置及服务合同条款2
1 合同性质本合同为内贸合同,结算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