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镇“ 10
13 ”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10 月 13 日 19 点 12 分左右,位于东莞市港口大道(沙田段)虎门港港前路二期码头综合楼的东莞港集装箱港务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
事故发生后,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镇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莞市政府批准成立了由镇副处级干部苏植锐任组长,安监分局、纪检监察室、交警大队、交通分局、公安分局、应急办、经信局、社保分局、人力资源分局、司法分局和总工会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沙田镇“ 10
13 ”一般码头堆场内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专家论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基本情况(一)涉事单位概况1、东莞港集装箱港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6947295674,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东莞市港口大道(沙田段)虎门港港前路二期码头综合楼,法定代表人:林涛,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柒仟万元,成立日期:2009年 9 月 9 日,经营范围:港口经营服务;实业投资;货物进出口;装卸搬运
东莞港集装箱港务有限公司的码头堆场隶属东莞港集团,于2011 年建成投产,码头堆场占地面积 30 万平方米,码头堆场分为内贸和外贸堆场,有F1 至 F8 共 8 个堆场,每个堆场占地面积约4500 平方米
2、东莞市瑞星运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5921391795,类型:有限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