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石厂承包合同篇一:砂石厂承包合同砂石厂承包合同甲方:威宁县赵山村小华砂石建材厂乙方:自 XX年 7 月 16 日赵宗勇与曹华签订《砂石建材厂合作协议》以来,因双方在生产经营管理方面分歧较大,经双方协商同意现砂石厂由赵宗勇全权承包经营,曹华除主合同的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及协调矿区内村民关系只负责矿区内的村民关系,不协调矿区外所发生的一切矛盾及生产中所发生的一切责任,曹华不再参加与砂石厂的生产经营及人员管理,经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一、从 XX年 2 月 10 日起小华砂石厂由赵宗勇全权承包经营,砂石厂产量大小和各种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与曹华无关,无论砂石厂产量大小,赵宗勇每月付曹华承包费十万零壹仟元(¥元)整,从XX年 2 月 10 日起赵宗勇开始支付曹华承包费,从XX年 3 月 1 日至 XX年 2 月 10 日,赵宗勇每月的月底按时支付曹华每月8 万承包费,若不按时支付,赵宗勇小华砂石厂的股份归曹华所有,剩余的每月2 万 1 仟元共二拾伍万二仟元(元)在XX 年春节放假前全部支付给曹华,如不支付余款,赵宗勇小华砂石厂的所有股份全部归于曹华所有。二、承包期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税费及保险费用和安全事故责任均由赵宗勇全权负责,一切责任与曹华无关,曹华不负任何责任,但如因矿山资源国土部门要收取5 万元以上税费或罚款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三、赵宗勇在小华砂石建材厂现有设备和有效矿区生产经营,不能擅自改变增加设备,若有改变视为赵宗勇违约,并承担违约金和相应责任,现砂石厂设备五零产车两台,斗山一台, 柳公一台, 三一 (215) 挖掘机一台, 倒料车三台 (归余黎明所有),千风转一台(电机40 千瓦),1214 的锤破机一台(电机160 千瓦),88 打砂机一台(电机90 千瓦),变压器两台(共300 千瓦),小空压机一台(电机15 千瓦)。四、承包期一年为一周期,时间从 XX年 2 月 10 日至 XX年 2 月 10 日,在此期间双方不得反悔,若曹华反悔曹华负责赔偿赵宗勇违约金50 万,如赵宗勇违约,其名下的小华砂石厂的股份归曹华所有,以此为依据送法院裁决,在承包期间,赵宗勇按时支付曹华承包费及按时交纳应交税费的前提下,曹华不得擅自责令砂石厂停工停产,如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曹华承担。五、砂石厂所需的炸材由赵宗勇审批、保管、发放、使用,并全权负责,但前一段时间曹华有协助赵宗勇完成审批炸材相关手续,如因炸材原因造成砂石厂停工停产,赵宗勇不付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