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以下简称“在线平台”) 建设、应用和管理,确保在线平台逐步完善、稳定运行并发挥作用,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条例》《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改革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线平台是指依托互联网和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以下简称“政务外网”), 由省级统一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在线平台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公开、协同监管,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在线平台适用于全省各类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的审批、监管和服务
各类项目包括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实行核准和备案制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含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
审批、监管和服务事项包括涉及项目的各项行政许可、政府内部审批、备案、评估评审、技术审查,项目实施情况监测,以及政策法规、规划咨询服务等
涉密项目及信息不得通过在线平台办理和传递
第四条在线平台由互联网门户网站和政务外网审批监管系统构成
互联网门户网站是项目单位和社会公众网上申报、查询办理情况的统一窗口,提供办事指南、中介服务、政策信息等服务指引;审批监管系统是开展并联审批、电子监察、项目监管、数据分析的工作平台
利用大数据分析加强监测预测、风险预警,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充分利用平台痕迹管理功能,增强透明度,对各个环节做到可检查、可考核
第二章工作体系第五条在线平台是“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组成部分,与国家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中央平台”)实现联通,可通过我在线平台直接进入中央平台
第六条在线平台工作体系由综合管理部门、应用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