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年检制度改革意见为了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市政府对审改工作“重点要在审批机制的创新上取得突破,从根本上提高审批效能”的要求,按照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投资服务的意见》(南府发〔〕15号),结合我区实际,对年检制度改革提出如下试行意见:一、改革目的遵循建立“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充分发挥区投资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通过对企业(非企业)年检工作形式和操作程序的改革和进一步规范,从根本上方便基层和企业,减轻企业负担,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
二、年检范围和形式1、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2、内资企业和非企业实行“一门式”年检;3、对部分尚未进驻区投资服务中心的政府职能部门同一项年检,涉及多个科室的实行“会审制”;4、对诚信度高的企业和非企业推行年检申报备案制;5、提倡“上门年检”和对条件具备的政府职能部门推行“网上年检”
三、基本要求(一)对入驻区投资服务中心的职能部门的年检工作必须做到:统一地点、统一受理、统一收费
1、统一地点
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统一在区投资服务中心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窗口进行;内资企业和非企业的年检,统一在区投资服务中心“一门式”相对应的服务窗口进行
2、统一受理
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由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窗口统一受理年检申请,并负责年检材料在工商、外经委、商检、海关、财政等职能部门中流转
内资企业和非企业的年检,由相对应的职能部门窗口负责受理年检申请并实第1页共4页施年检
3、统一收费
年检中的收费由受理部门开具收费凭证,在区投资服务中心财政收费窗口统一收取,并按规定分别划归各对应部门;年检的收费必须按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严禁搭车收费
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具体日期由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室根据市有关规定确定;内资企业和非企业的年检,按照法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