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Х Х 油库改扩建清罐拆除工程合同工程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注册地:工商营业注册号:法定代表人:乙方: 注册地:工商营业注册号:法定代表人:1. 总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油库清罐拆除工程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2. 清罐拆除工程概况2.1 工程名称:()油库清罐拆除工程。2.2 工程地点:2.3 清罐内容:2.4 拆除内容:其中保留部分:2.4.1 保护性拆除内容:3. 拆除方式、措施3.1 拆除方式本合同采用下列 3.1.1和 3.1.2 条拆除方式:3.1.1 破坏性拆除。3.1.2 保护性拆除。3.2 拆除措施3.2.1 人工拆除部分:切割、拆卸。3.2.2 机械拆除部分:铲车、挖掘机、推土机、吊车。4. 清罐拆除物的归属及处置方式4.1 拆除物的归属:甲方所有。4.2 拆除物的处置方式:甲方按资产报废程序处理。5. 拆除要求5.1 拆除作业应根据拆除工程的结构特点执行相应的拆除规程或安全规定,确保符合安全环保的作业标准和要求。5.2 遇有六级以上风力、大雾、雷暴雨、冰雪天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拆除作业。5.3 采用人工、机械、爆破等方式进行拆除作业时,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和机械设备管理的规定。5.4 合同约定采用保护性拆除的,乙方应采取相关保护措施。5.5 进行拆除作业时,应当采取降尘、降噪措施,确保符合环境保护的相关标准和要求。5.6 拆除的设备、构件、材料应当及时清理,分类堆放整齐,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杂物。5.7 其他约定:油罐清洗、工艺油管线清洗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乙方提供的,经甲方审定通过的清罐拆除方案执行。6. 合同工期6.1 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完工日期:6.1.1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如不能按期开工,应当在约定开工日期 2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后的 2 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是否同意延期。如甲方在接到申请后 2 日内未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不同意乙方延期开工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6.1.2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约定日期开工, 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工期相应顺延。对乙方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甲方应当予以赔偿,但乙方应当提交充分的证明文件。6.2 工期延误在组织施工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