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清理整顿实施方案一、监督检查工作目标通过监督检查,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使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方便行政管理相对人,防范和及时解决行政审批实施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审批以及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问题
逐步建立健全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努力推进苏区振兴发展
二、监督检查的对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级行政审批实施机关
三、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一)行政审批清理结果及公布情况1、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结果及公布情况
2、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结果及公布情况
(二)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结果及公布公示情况1、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再造结果及公布公示情况
2、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流程再造结果及公布公示情况
(三)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与上级政府公布的清理结果衔接情况(四)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实施情况主要检查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过程中应遵循的程序制度
具体为:1、实施行政审批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是否在办公场所公示
2、受理或不予受理行政审批申请时是否遵守法定程序,并出具符合法定要求的书面凭证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时,是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实施行政审批中应当依法举行的听证、招标、拍卖、考第1页共4页试、检验、检测、检疫等活动是否依法进行
是否存在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情况
4、实施行政审批机关是否执行统一有一个内部机构统一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决定
5、是否在承诺期限内依法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行政审批的书面决定
作出不予行政审批的决定是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准予行政审批的决定是否依法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