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屋拆迁委托协议书 第一篇:房屋拆迁委托合同 房屋拆迁委托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须拆迁位于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 26 号 27 户的房屋,为了加快房屋拆迁工作进度,确保整个工程建设如期竣工,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办理房屋拆迁工作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签定本合同
一、拆迁范围: 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 26 号 1-6 栋,共 20 户,建筑面积约 1200 平方米
二、补偿标准: 以原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住户签定的安置补偿协议为标准,并结合各户的实际情况予以部分价格浮动
三、拆迁服务费及付款方式: 甲方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总费用的 10%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本合同签订后 5日内甲方预付乙方 5 万元,尔后根据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分批付款,即每累计拆迁服务费超过 4 万元时付款 2 万元; 拆迁完毕移交全部资料时余款一次性付清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 向乙方提供拆迁所需的文件资料; ② 派专人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③ 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付款
2、乙方责任: ① 负责摸底调查,宣传动员,丈量登记、计价复核、补偿安置、搬迁腾房等拆迁工作; ② 负责组织甲方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在尽短时间内完成拆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迁任务; ③ 拆迁工作完成后,向甲方移交有关拆迁档案资料
五、违约责任: 双方应仔细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应承担总服务费 10%的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2024 年 5 月 7 日 第二篇:委托拆迁协议书 委托拆迁协议书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受委托人:盖州市鼓楼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