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领域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及治理对策行政执法领域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及治理对策行政执法领域是指所有具有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的行政部门
近年来,尽管各级对行政执法领域的腐败现象的治理力度日益加大,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值得引起纪检监察部门的关注和重视
一、行政执法领域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行政执法领域的腐败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执法过程腐败
这是由于一些执法部门和人员为了单位或个人利益,在执法过程中,因主观故意而产生的一种腐败现象
表现为:1、执法不严
一些执法人员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对有利害关系的人执法较松,办“人情案”,不能做到对同样的违法行为用同一尺度执法,特别是对一些政府单位的违法行为,不能做到严格依法处理
还有的不按照法定程序执法、随意性大
2、执法不公
一是对多个违法行为的处罚该并罚的不并罚,或只处罚一种违法行为;二是定性不准,处罚不当
如对某些违法行为本应适用此类行政处罚而用彼类行政处罚,或不能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该从重的不从重,该从轻的不从轻,该免除的不免除;三是滥用自由裁量权,对罚款的幅度把握不准
这些都使得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公正、不公平
3、以罚代法
当前一些执法单位特别是基层执法单位,由于地方财力有限,单位经费得不到保障,这样,一些执法单位的执法目的就是为了收费和罚款,多数情况通过罚款代替执法,通过罚款一了百了
4、大案小办
领导干部或执法人员为了各种利益,故意将大案件化小或是不移送,或把一般程序的案件当做简易程序案件来办;对涉案金额大的案件,以及复杂疑难的案件不做深入调查,以查无实据来敷衍;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不按法律程序及时移送,或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第1页共6页5、行政不作为
一些执法者对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不敢管理,以及对相对人寻求权益保障的要求应作为而不作为,随意放弃职责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