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 派出本科交换生手册 中山大学教务处 二O O 七年十二月制 中山大学派出本科交换生手册 1 目 录 一、中山大学派出交换生培养工作流程------------------------------2 二、中山大学本科交换生学习承诺书--------------------------------4 三、中山大学本科交换生管理办法----------------------------------5 四、中山大学本科交换生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9 中山大学派出本科交换生手册 2 一、中山大学派出交换生培养工作流程 (一)选拔 我校每学期第三周开始赴境外交换生的选拔工作,第十周开始赴境内交换生的选拔工作。具体报名条件及报名时间详见相关选拔通知。 选拔程序: 1 、学校教务处在全校范围内公开发布选拔通知; 2 、学生自愿报名申请; 3 、各相关学院(系)根据选拔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考评,按照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排序,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并公示后报送学校教务处; 4 、学校教务处对相关学院(系)报送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后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以学校名义向交换学校推荐; 5 、交换学校审批并发放交换生录取通知书。 (二)交流学习前 被学校确定为推荐对象的学生应按照交换学校及我校教务处的要求做好交流学习前的准备工作。 1 、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 、全面了解交换学校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做好必要的准备。特别要充分了解交换学校当学期的课程设臵,对照我校的教学计划,妥善安排自己的学习。学生在交流期间至少要修读与本专业教学计划相对等的学分。 3 、认真阅读本手册所附的《中山大学本科交换生学籍管理办法》,充分理解其中对交流期间学习课程的学分及成绩的认定与转换的相关规定。 4 、签署本手册所附的《中山大学本科交换生学习承诺书》。 5 、按照学校要求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三)交流学习期间 1 、交换生在交流学习期间应与本校导师、相关职能部门及学院(系)老师保持联系,定期汇报学习研究和生活情况。 2 、交换生在交流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遵守对方学校的校纪校规,接受对方学校的管理。 3 、在境内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生需保留好在交流学习期间的医疗手册、处方、发票中山大学派出本科交换生手册 3 等,交流期满返校后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向所在校区门诊部的理赔师申请报销医疗费。 4、交换生在交流期满后应按时回校,不得擅自中止、延长交流期限或转往其他地区或国家,交流期满两个月内不能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