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主 要 污 染 物 减 排 工作简报 2 0 0 7 年 第1 8 期 (总第18 期)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7 年12 月 24 日 二氧化硫总量减排核算要点 一、新增火电 SO2排放量的核算 ∑=−−××××−×××=−=niiiiSMSMEE1221010Rηαα煤脱硫产电 式中: 产E -- 新增火力发电量、供热量导致的 SO2产生量,万吨; 脱硫R--当年新投产和上年投运接转燃煤机组配套脱硫设施新增 SO2削减量,万吨; 煤M --发电(供热)新增煤炭消耗量,万吨,按照统计数据取值。 α --SO2释放系数,燃煤机组取 1.6,燃油机组取 2.0; - 2 -S --新增发电、供热用煤平均硫份,%,计算公式为: ∑∑==×=niiniiiMSMS11 式中: iM --当年新投产第 i 个燃煤机组脱硫设施通过 168 小时移交后的第二个月算起的煤炭消耗量,万吨;对于上年接转并在当年满负荷运行的燃煤机组,iM 为第 i 个燃煤机组脱硫设施通过 168 小时移交后的第二个月算起的煤炭消耗量差额,即核算期煤炭消耗量与上年同期脱硫设施已运行期间的煤炭消耗量的差额,煤炭消耗量为现场核查实际数据; iS --当年新投产和上年接转第 i 个燃煤脱硫机组煤炭平均硫份,%;以电厂提供并经现场核查确认的分批次入炉煤质数据为准,并通过现场一个月以上的烟气在线监测脱硫系统入口 SO2 浓度和脱硫设施设计煤质参数加以核对; iη --当年新投产和上年接转第 i 个燃煤脱硫机组的综合脱硫效率,%;为脱硫设施投运率和烟气在线监测脱硫效率之积。脱硫设施投运率指脱硫设施年(半年)运行时间与脱硫设施建成后发电机组年(半年)运行时间之比,须通过现场核查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储存数据、脱硫设施运行记录和上报环保部门停运时间确认。 二、新增非电SO2排放量的核算 )(q上非电电总非电非电MMME−−×= 式中: 非电E--新增非电SO2排放量,万吨; - 3 -非电q--上年非电排放强度,吨SO2/吨煤;核算公式为: 上年非电排放强度=上年非电SO2 排放量/(上年全社会耗煤量-上年电力煤耗量)。其中,上年非电SO2 排放量取上年环境统计数据,上年全社会耗煤量取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消费量,上年电力煤耗量按照各省上年度电力行业经济指标以及燃料消耗情况取值,并用国家统计局数据校核; 总M --核算期全社会煤炭消耗量,万吨;根据统计部门公布数据的数据取值。 电M --核算期全口径电力煤炭消耗量,万吨;包括当年运行的常规燃煤电厂、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