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
1 为了合理地设计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生产和储存装置中设置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设计
3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4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可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1
1 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2 液体火灾或石蜡、沥青等可熔化的固体火灾
3 固体表面火灾及棉毛、织物、纸张等部分固体深位火灾
4 电气火灾
5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不得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1
1 硝化纤维、火药等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
2 钾、钠、镁、钛、锆等活泼金属火灾
3 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
6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
1 术语 2
1 全淹没灭火系统 total flooding extinguishing system 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防护区喷射一定浓度的二氧化碳,并使其均匀地充满整 个 防护区的灭火系统
2 局 部应用灭火系统 local application extinguishing system 向保护对象以设计喷射率直接喷射二氧化碳,并持续一定时间的灭火系统
3 防护区 protected area 能满足二氧化碳全淹没灭火系统要求的有限封闭空间
4 组合分配系统 combined distribution system 用一套二氧化碳储存装置保护两个或两个以上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灭火系统
5 灭火浓度 flame extinguishing concentrat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