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全市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工作考评的通知六教基[2012]63号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根据省、市民生工程工作要求和市教育局工作安排,市教育局将于2012年12月上旬开始对各县区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市级专项考评
为做好我市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管理、使用和养护工作的考评,根据省教育厅精神,结合实际,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2012年度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六政办〔2012〕113号)、《六安市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办法》(六教基〔2010〕55号)和《关于加强农村校内留守儿童之家管理使用养护工作的意见》(六教基〔2011〕23号)等有关文件,现制定《六安市2012年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考核办法》和《六安市2012年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
并就2012年全市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工作考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评时间2012年12月上旬开始,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步骤和方式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查访等
三、有关要求1、各县区要按照《六安市2012年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考核办法》和《六安市2012年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对辖区内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县级初评
2、各县区要于2012年市级考评前报送本地有关材料:(1)各地出台的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图片、文字等精华资料;(2)各地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工作自评报告
附件1、六安市2012年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考核办法;2、六安市2012年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考核指标体系二0一二年十二月四日附件1六安市2012年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考核办法为规范我市校内留守儿童之家项目建设、管理、使用和养护工作,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切实发挥民生工程效益,根据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