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社会团体 (慈善组织 )章程示范文本说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50 号)、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的通知(鲁民[2015]48 号) 和《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意见》(泰发〔2012〕14 号),制定本章程示范文本。二、社会团体制定的章程, 原则上应包括本范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删减和补充。三、不设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的可删去有关内容。四、【 】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 )为选择事项,不要在正式文本中出现。五、社会团体根据本范本制订的章程,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方能生效。社会团体要严格遵守章程, 登记管理机关要以核准后的章程为依据进行监督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社会团体的名称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应当与其业务范围、会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 社会团体的名称, 不得使用已由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 【必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自愿结成;联合性、学术性、专业性、行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慈善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 【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本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泰安市民政局。本团体接受×××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和××××、××××的业务指导。第五条 本团体的活动区域为泰安市【县、市、区】。第六条 本团体的住所:【必须载明具体地址、联系电话】。第二章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开办资金: ××元。实行(认缴制、 实缴制),认缴期限×年 【界内年限为最高认缴期限,实行实缴制的不必填写】。出资者:×××,金额:××××。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如为多个出资人, 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第八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一)⋯⋯□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救助自然灾害、 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