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文件赣语〔2011〕9号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赣榆县系列活动的通知县语委各成员单位、各中小学、各中等专业学校、县实验幼儿园:今年9月11日至17日是第十四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
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江苏省系列活动的通知》(苏语〔2011〕5号)和《市语委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连云港市系列活动的通知》(连语〔2011〕10号)要求,我县将围绕“推普周”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1认真贯彻全国纪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0周年座谈会精神,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心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普及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公民语言文化素养和语言文字应用水平,积极营造更加“文明、规范、和谐”的社会用语用字环境,为提升我县文化软实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县做出积极贡献
二、宣传主题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
三、重点活动1
启动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创优、乡镇达标”工作
2008年12月,我县顺利通过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2009年,连云港市全面完成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2010年,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全面完成省域内各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成为全国首个也是目前唯一的“‘城市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达标省”
为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江苏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加快农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步伐,不断提高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市语委、市文明办印发了《关于转发〈省语委省文明办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创优2乡镇达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全面启动“十二五”城乡语言文字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