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文件赣语〔2011〕9号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赣榆县系列活动的通知县语委各成员单位、各中小学、各中等专业学校、县实验幼儿园:今年9月11日至17日是第十四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江苏省系列活动的通知》(苏语〔2011〕5号)和《市语委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连云港市系列活动的通知》(连语〔2011〕10号)要求,我县将围绕“推普周”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1认真贯彻全国纪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0周年座谈会精神,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心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普及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公民语言文化素养和语言文字应用水平,积极营造更加“文明、规范、和谐”的社会用语用字环境,为提升我县文化软实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县做出积极贡献。二、宣传主题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三、重点活动1.启动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创优、乡镇达标”工作。2008年12月,我县顺利通过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2009年,连云港市全面完成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2010年,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全面完成省域内各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成为全国首个也是目前唯一的“‘城市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达标省”。为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江苏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加快农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步伐,不断提高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市语委、市文明办印发了《关于转发〈省语委省文明办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创优2乡镇达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全面启动“十二五”城乡语言文字规范化“提升工程”,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营造更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2.继续深入开展乡镇学校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专项督查。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将提升学生语言文字素养作为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核心内容之一,将提高汉语的应用水平作为教师培训、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要继续开展语言文字专项督查工作,尤其要加大对乡镇、学校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江苏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督查力度,建设“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汉字书写教育特色校”建设经验的总结推广,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3.开展“中华诵”经典诵读系列活动。在上半年广泛开展“中华诵·颂歌献给伟大的党”红色经典诵读系列活动的基础上,下半年将举行下列活动:9月13日,组织参加全市推普周启动仪式暨第四届连云港市“中华诵”中学生组、小学生组经典诵读市级决赛。9月17日,组织参加第三届连云港市“书写经典”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现场决赛。10月18日,在海头小学举办“国学经典进校园”经典3诵读活动,深入推进“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4.推进语言资源建设和应用服务工作。做好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中的全县方言调查和资料验收入库工作。认真遴选方言和地方普通话发音人,组织对选定的方言和地方普通话发音人进行培训,做好录音、入库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监测和研究,依法构建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体,方言、繁体字以及外国语言文字各得其所、各展多长的和谐语言生活。5.继续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市级、省级和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在已有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1所、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5所、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6所的基础上,对上半年申报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26所中小学进行过程督察和县级初评,择优报请市语委验收,同时,鼓励并指导市级、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向更高层次提升。通过各级示范校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学校依法治校和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水平,更好地发挥学校在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四、工作要求1.健全组织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