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海 南 省 卫 生 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各三级医院,各区域医疗中心,各二级医院,各有关单位:为适应卫生改革与发展需要,完善我省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提高医师队伍整体素质,逐步建立海南省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我厅制定了《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办法(试行) 》等 7 个相关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科教处。- 2 - 附件: 1. 《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办法(试行)》2. 《海南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办法(试行)》3. 《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管理办法(试行)》4. 《海南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管理办法(试行)》5.《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医学研究生学历的住院医师参加规范化培训的有关规定(试行)》6.《海南省毕业后医学教育考核办法(试行)》7.《海南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学员管理办法(试行)》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3 - 附件1: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顺利开展,依据《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规定,制订本办法。第二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是指住院医师接受以提高临床实践能力和服务质量为目的的规范化培训场所。第三条培训基地设置在经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毕教委)批准设立的医疗机构中符合基地条件的临床科室。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四条培训基地认定条件包括:培训基地所在医院的基本条件和培训基地科室的基本条件。第五条培训基地所在医院的基本条件:(一)医院资质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三级综合性医院。- 4 - (二)教学条件1、具有满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所需的科室设置,具有相应的诊疗条件和设施。2、具有基本的教学设备和合格的教学与示范教室。3、图书馆藏书的专业种类齐全,具有满足住院医师接受培训所需的专业书籍和期刊,有互联网等获取专业信息的渠道和设施。(三)组织管理1、各医院成立院级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有院级领导分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职能部门配备专人负责, 职责分工明确。2、成立专门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考核、质量监督等工作的专家委员会或小组。3、建立完善的培训基地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