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十一五”期间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进行清理和总结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按照我厅科技计划工作的统一安排,为总结“十一五”科技计划工作成绩,客观反映科技计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决定对“十一五”期间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进行清理和总结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清理总结范围2006年-2010年列入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的项目
二、清理总结方式1、对凡是列入科技发展计划的项目均需提交项目清理总结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获得专利、论文、推广应用、产值利税等情况)、成果应用或去向、存在的问题等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提供总体总结报告(见附件1)
2、对已鉴定验收的完成项目,提交完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3、对尚未鉴定或验收的项目,提出拟处理意见(见附件3):(1)鉴定或验收:合同期满一年之内尚未进行鉴定验收的项目可在年底前进行鉴定验收
1(2)结题:已完成合同规定内容,但由于技术、市场的发展变化,已无鉴定意义,项目承担单位可提出申请以提交总结报告形式结题
(3)中止:拖期超过2年以上,项目承担单位提出报告说明技术变化、资金不落实、技术骨干变动、协作关系等原因,致使项目无法进行的,可中止项目执行
(4)撤销:拖期超过2年以上,项目承担单位未提交任何拖期原因说明、无故终止项目运行,将予以撤销项目
4、2005年以前立项至今尚未鉴定验收的项目,可在年底前进行鉴定验收,否则一律按“中止”“撤销”处理
以上材料请于2011年11月10日前报送省科技厅社会发展处(414房间),需提交纸件(需盖章)两份及电子版
联系人:陈松联系电话:0431-8897541313578671647附件1:项目清理情况总结报告提纲附件2:已鉴定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3:未鉴定验收项目汇总表社会发展处二O一一年十月九日2附件1:项目清理情况总结报告提纲1、2006-2010年立项总数,按合同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