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教育局襄阳市教育工会关于对2012年工会重点工作进行检查督办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工会、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工会:根据《襄阳市教育工会2012年工作要点》和11份市教育局办公会工作安排,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决定,对2012年工会重点工作进行检查督办。检查情况作为年底评先依据。现将检查督办内容通知如下:一、开展工会“创先争优”情况(10分)1、创新理念。各级教育工会和广大工会干部要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开展“一会一品”(一个工会一个品牌)创建活动。2、积极参与省、市级教育工会“创新奖”评比活动。根据鄂教工[2010]4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工会决定,2012年继续在全省教育系统工会中开展工会工作“创新奖”评比活动。3、评选对象。各市、州教育工会、县(市、区)教育工会(市直学校只参加市级教育工会“创新奖”评比)。4、评选程序。创新成果一般应是本年度的亮点工作。申报单位需写出申报材料(3000字以内),并填写《湖北省教育工会工作创新奖申报表》。5、申报时间。各县(市、区)教育工会、市直学校工会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申报项目,撰写申报材料,并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一式六份)于2012年11月25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上报市教育工会。电子邮箱:1071822523@qq.com二、争当“襄阳百杰·师德楷模”活动情况(12分)1、制定有本单位《争当“襄阳百杰·师德楷模”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2、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本地本校宣传载体为活动造势,营造良好氛围,办有宣传橱窗。通过宣传,在广大教师中形成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3、做到“四个结合”。将争当“襄阳百杰·师德楷模”评选活动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办人民满意教育结合起来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4、开展评选活动。各地各校要根据自身实际,把争当“襄阳百杰”活动作为创先争优的重要内容,发动教职工积极参与开展争当“襄阳百杰·师德楷模”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层层开展“师德楷模”评选活动。“襄阳百杰·师德楷模”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查、考核、公示、申报的办法。三、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活动情况(15分)1、制定有《2012年师德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2、加强领导。成立师德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3、宣传动员。召开全体教师参加的师德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1查看校长(书记)动员报告和动员大会图片。4、编印有师德教育学习资料。5、开展师德承诺宣誓。6、认真开展“八查八看”活动。7、撰写反思材料.反思材料包括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方向四个方面。主要成绩要写实,存在问题要找准,原因分析要深刻,整改措施要切实可行。8、开展师德征文活动。围绕“立德树人、做德艺双馨的人民教师””这一主题撰写师德征文。9、开展师德演讲比赛。10、认真总结师德教育月活动经验(文字2000字左右)。四、评选“学生最满意教师”(10分)1、印制了襄阳市“学生最满意教师”评选程序和办法。2、成立评选工作专班。由学校工会牵头,学校政教处、教务处、年级组等处室配合。3、组织开展了“学生最满意教师”评选活动(查看学生投票情况)。4、评选并表彰了本校“学生最满意教师”。五、开展向曹美琴老师学习情况(8分)1、编印有曹美琴老师先进事迹材料。2、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市教育局文件精神(襄教文【2012】158号)和曹美琴老师先进事迹(《楚天都市报》教师节期间系列报道)。3、举办学习曹美琴老师先进事迹座谈会。六、贯彻落实教育部第32号令情况(15分)1、建立和完善教代会制度。按照《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第32号令)要求:有教职工80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足80人的学校,建立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2、按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一般应在10月底前召开。学校行政应当为学校工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3、学校工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学校工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要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