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浅议完善我国上市银行信息披露的监管机制 一、上市银行信息披露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监管协调机制不完善 众多部门均对上市银行拥有监管权,多头监管固然可以增强监管效果,但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也是显而易见的
一是各监管部门均自行制定、实施信息披露的法律规范与监管政策,独立组织检查活动,分别执行处罚措施,这不仅浪费了监管资源,而且增加了上市银行的披露负担
二是各部门开发的监管信息系统缺乏总体规划,各子系统孤立存在;技术标准不统一,开发产品多种多样;具体的指标编码各行其是,无法实现共享,相互之间信息分析结果的可比性也较差
三是各部门在信息数据采集方面各自为政,都有一套数据采集、分析和利用系统,缺乏沟通、协调机制,没有形成监管合力
四是我国目前虽然还是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但金融集团的出现昭示着混业经营已经初现端倪
混业经营所带来的风险是分业经营所不可比拟的,在分业监管临时无法改变的情况下,加强各监管机构之间协调配合,控制混业风险,以培育金融创新就显得十分重要
而且随着金融全球化的进一步加深,加强银行业信息披露的国际监管合作迫在眉睫
只有建立和完善以维护金融稳定、促进金融资源合理配置为目标的国内、国际监管协调机制,才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提高本国金融企业竞争力,共同应对金融一体化与金融全球化
(二)信息监管效率较低 目前我国上市银行监管机构的监管理念还停留在合规性层面,监管手段较为单一,缺乏对风险的持续监测、跟踪机制,系统的、连续的、面对过程的信息披露监管模式尚未形成;监管人员的决策缺乏精确、科学的模型支持,还以主观推断为主
而且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已远远不能适应上市银行业务进展的需要,监管人员无法据此对信息做出深化的分析与评价,信息的使用效率也非常有限
低效使用必定导致监管人员放松对信息披露的约束,进而引发披露效率与披露质量的降低
另外,一些机构在监管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