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发[2003]24号2003年10月31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陕发[2003]16号)以及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率先建成西部经济强市,实现西部最佳的战略目标,现就我市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目的和指导思想(一)目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立足于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合理配置生产要素,推动国有资本的流动重组,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发展的生机和活力
(二)指导思想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为指针,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加大产权改革力度,推动我市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加快实现"建强创佳"的战略目标
二、基本思路和原则(一)基本思路按照中央和省确定的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方针、目标和政策措施,突出四个重点,实施五个一批,把握六项原则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一是以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为重点,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制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把绝大多数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国有企业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二是以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为重点,通过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三是以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为重点,根据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需要和企业发展实际,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四是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公司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