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科大党发〔2011〕21号中共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对部分处级干部进行调整、部分处级岗位进行竞聘的通知校属各单位:根据学校工作实际,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学校部分处级干部进行调整、部分处级岗位进行竞聘
本次工作以《中共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会2008年处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岗位范围目前空缺的处级干部岗位(见附件1),及对部分处级干部进行调整后空缺出的处级干部岗位
二、任职条件(一)基本条件1
能够自觉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熟悉高等教育规律,能结合学校和本单位实际贯彻落实教育法规政策和学校工作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做出实绩
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有全局观念、作风民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有从事学校管理或教学工作的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管理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近两年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且未受过党纪和政纪处分
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二)任职资格新提任的正处级干部,年龄应在52岁以下(195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者);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担任专业性较强的正处级行政职务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在副处级岗位任职两年以上或担任教授委员会委员两年以上
担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具备三年以上的党龄
新提任的副处级干部,年龄应在47岁以下(196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者);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担任专业性较强的副处级行政职务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
报名参加本次副处级领导岗位竞聘的人员,应在正科级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