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菏泽市中小学(中专、高校)教师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各有关单位:菏泽市中小学(中专、高校)教师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于2011年10月30日召开了评审会议,按规定程序对拟晋升中级职务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审定
经评审同意刘苏敏等505名同志晋升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姬常玉等220名同志晋升小学高级教师职务,黄子琳等37名同志晋升中专讲师职务
同时对代评的菏泽家政学院拟晋升高校讲师职务人员和开发区及市直学校拟晋升初级职务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了认真评议、审定,同意王杰等5名同志晋升高校讲师职务,张春香等4名同志晋升助理讲师职务,陈艳华等4名同志晋升小学一级教师职务
为了增加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的公正合理,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决定自10月31日至11月14日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
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通知你们,请按规定在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中广泛征求意见
异议期结束后3日内,将有无异议等有关情况报给我们
群众提出异议问题,请以书面方式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通讯地址:菏泽市中华路1188号邮政编码:274000电子邮箱:hzjyrs001@163
com附:2011年教师系列中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菏泽市中小学(中专、高校)教师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附件:2011年教师系列中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中学一级教师(505人)刘苏敏菏泽市第三中学王德春菏泽市第三中学郭爱荣菏泽市第三中学张桂平菏泽市第三中学张银宝菏泽市第二中学张西瑞菏泽市第二中学王绘莉牡丹区马岭岗镇解元集初级中学朱凤田牡丹区马岭岗镇解元集初级中学张新明牡丹区马岭岗镇解元集初级中学葛红艳牡丹区皇镇乡初级中学李建立牡丹区皇镇乡初级中学郜效华牡丹区皇镇乡初级中学李庆珍牡丹区皇镇乡初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