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教基教〔2008〕67号关于对全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调研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全区各市教育局分管领导和艺术教育专干赴北流市列席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经验交流会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08〕86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广西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08〕90号)的工作会议部署,为掌握全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基本情况,迎接自治区近期对我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督查和2009年全国城市艺术教育抽查
市教育局决定于10月17日对全市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检查的同时,进行全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督导调研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时间2008年11月17日至21日二、督查工作组组长:梁显春市政府副主任督学、教育局副局长1副组长:朱武林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钟宝昌市政府督学、教育局职成科科长第一小组:组长:朱武林(兼)组员:钟五四市电化教育站干部张华忠武宣县教育局体育专干负责督查忻城、合山、兴宾三个县(市、区)第二小组:组长:钟宝昌(兼)组员:罗永实市政府督学、教育局基教科副科长黄之武市一中体育教师负责督查金秀、象州、武宣三个县
三、督查方式(一)督查对象以县(市、区)为单位,市直学校以学校为单位
(二)实地抽查各县(市、2区)高中、职中、初中、小学各一所学校
(三)以《来宾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情况调研细则》为依据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一)请各受检县(市、区),市直学校如实总结汇报《来宾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情况调研细则》(以下简称《调研细则》)各项情况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自行复印《调研细则》,发至所辖各中小学校(村屯中心校以上)
于2008年11月26日前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送各县(市、区)教育局汇总的《调研细则》表和调查工作报告文字材料及电子文本,电子信箱lbsjyjjjk@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