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债发行情况的分析一、公司债及与企业债的异同点《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对公司债券的定义为: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债券与1993年8月国务院颁发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所规定的企业债的异同点如下:企业债公司债发行主体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利率确定方式基准利率加上一定利差簿记询价方式募集资金投向基础设施居多,纳入国家整体发展战略,具有中国特色种类更加多样化,形式更为市场化发行价格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百分之四十(小于等于1
4×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没有限制审批和监管中央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计划委员会审批;地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会同同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批
证监会债券登记存管、上市交易方面的差异企业债券发行结束后,首先是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登记托管
企业债券的转让即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也可在证券交易所进行
若需要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需要将上市债券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转托管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试点期间,公司债券拟采取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发行以1,000元面值为一个认购单位,按"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成交
债券上市后,投资者可在上证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交易,并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从事公司债券现券交易按证券账户进行申报,实行净价交易、全价结算
公司债券净价交易比照国债相关规定执行
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一级交易商可申请对公司债券做市,并按电子平台的相关规定开展与客户的协议交易
注:簿记询价是指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数量和债券定价水平的意愿的程序
二、公司债相关法规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