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同做好2011年夏秋湖南通信市场规范的自律协议为进一步提升湖南通信行业价值,在省通信管理局的监督和省通信行业协会的指导下,湖南电信、湖南移动、湖南联通三方省公司(简称三方公司,涵盖全部下属单位及渠道,以下同)通过友好协商,就2011年夏秋(指5月-10月)全省市场经营行为规范自愿达成如下约定,并在市场营销活动中共同遵守,由湖南省通信行业协会监督执行
一、共同规范宣传行为
三方公司均不做大规模户外广告宣传,不接受媒体专题采访,不做整版报纸广告和软文宣传,不投放拱门气球,任何营销现场帐篷数量不得超过5个(含5个)
不开展任何恶意、诋毁、贬低、攻击、干扰对方的宣传,不进行任何虚假、夸大、易引发歧义的宣传,如网大自然优惠、89
5%选择WCDMA、不用沃3G您都觉得没面子、手机辐射、绿色环保、挣脱有线束缚、“大3G、真3G、好3G”等
二、共同规范促销活动
三方公司不做单价5000元以上的大奖促销;单个用户赠送礼品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在回馈老客户和发展新客户时,要设置给奖门槛,对客户不做100%抽奖;对新老客户赠送话费(含赠送礼品价值)不超过预存话费的50%,新入网客户城市(含县城)首次预存话费不低于100元,农村乡镇不低于50元;不向任何客户赠送含有话费的体验卡或手机
三、共同规范优惠行为
三方公司手机上网、数据卡上网或有线、无线宽带上网赠送价值不得超过50元;宽带、手机、固话必须提供单产品供客户选择,不得进行强制捆绑销售
多业务捆绑销售的综合优惠力度不得超过单业务销售价总和的30%;所有现有产品(含移动、固话、宽带及数据、信息、增值、集团业务)执行实名制登记要求
四、共同维护行业价值
三方公司不得对现有产品进行直接降价销售,新推产品不得低于现有产品资费水平;不出台超低资费,包月套餐不超过套餐包干金额的3倍;省内新推移动业务包月套餐折后以及所有单产品的基本资费本地主叫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