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吴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吴纪发[2010]19号关于开展乡镇基层站所(部门)作风评议活动的实施意见各镇党委、政府,吴江经济开发区、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根据省、苏州市纠风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市乡镇基层站所(部门)中开展作风评议活动
现对评议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扎实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深入推进镇级机关作风建设,为深化全市“两竞赛一赶超”活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乐居吴江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1二、评议对象各镇经济服务中心、招商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服务所、劳动社会保障所、文化站、人口与计生站、环卫所、统计站、安监所、信访办、民政办、环保办、财贸办、司法办、综治办、教育办、体育办、科技办、卫生办、农办等21类站所(部门)
三、组织机构评议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片实施、分类评议、综合评定的方法进行
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成立市作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三个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负责评议的组织协调,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四、评议内容(一)履行职责方面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不超越范围行使职权,没有不作为现象;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处理、监管、查处及时有力;职责有交叉的,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二)执法公正方面坚持依法行政,程序严格,结果公正;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执法的严肃性、统一性,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
(三)办事规范方面严格按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定办事,对服务对象一视同仁,恪守职业道德规范
(四)政务(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