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教育局文件漳教初[2008]32号关于开展漳州市首届民办幼儿园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为了加快我市民办幼儿园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市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水平,促进我市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3月—5月开展评选首届漳州市民办幼儿园十佳教师的活动
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对象和条件评选范围、对象:全市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中符合规定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师德高尚、教学业绩突出的在职教师
各县(市、区)在推荐幼儿园十佳教师候选人时,应按照《漳州市民办幼儿园十佳教师评选条件》(见附件1)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切实把评选重点放在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上,真正把师德表现好、教学水平突出的优秀教师选拔出来
二、名额分配首届漳州市民办幼儿园十佳教师评选实行限额控制
各县(市区)推荐上报名额分配如下:芗城区(市直)4名,漳浦县、龙海市、1南靖县、平和县各2名,龙文区、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华安县、长泰县各1名
承办幼儿园单独增加1名
三、评选程序个人申请→幼儿园推荐→县(市、区)教育行政、教研部门审核推荐→市教育局组织评选
四、工作要求1、材料报送时间:2008年4月30日前
2、评选时间:2008年5月3、评选地点:漳州华元大地幼儿园4、报送材料均需县(市、区)教育局确认属实加盖公章并用A4纸打印:①《首届漳州市民办幼儿园十佳教师候选人基本情况表》一式一份,此表另需按EXCEL文件格式报软盘或光盘
②《首届漳州市民办幼儿园十佳教师申报表》一式三份③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④发表论文或论著清单一份;代表作复印件一篇
5、材料报送联系人:市教育局普教室小幼组:李丽玲联系电话:6379719
评选首届漳州市民办幼儿园十佳教师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民办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