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司法适用讨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司法适用讨论 关键词 认罪认罚从宽 司法适用 配套制度 律师 作者简介:李蒙,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硕士,讨论方向:基层司法实务。 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XX.05.247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如何法律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了不断完善、明确的要求,這一制度已经在我国的多个地区开展试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也就很有必要对其进行具体制度规定。20XX 年 10 月出台《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这一意见可谓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果。20XX年刑诉法修正案在实施的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的基础上,进行了整体的制度规定,其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司法公正和效率的体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轻罪案件中实行的较多,但在重罪中适用较少,因此有必要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普遍性,从犯罪人认罪主观性的角度进行考虑,鼓舞犯罪人进行认罪,审慎把握刑罚的控制。 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概述 (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内涵 有的学者认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国家的立法、司法机关针对认罪认罚案件而特别规定的贯穿刑事诉讼各阶段,包含实体、程序、办案机制等许多方面的体系化法律规范及其运行的总和[1]。还有学者认为,认罪从宽认罚制度旨在建立刑事案件分流机制,提高刑事诉讼效率,优化司法资源的系统分配[2]。笔者认为,认罪认罚制度是刑事法律制度法律规范的重要内容,是适用于刑事案件全过程的法律法律规范。 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过程中,其应用的范围、从宽处理的幅度、案件办理的具体程序、关键证据的收集采纳、被害人提出的适用意见以及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这些基本问题是应当着重关注的[3]。尤其要完善的是在不同诉讼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阶段不同机关的参加程度和程序,从而节约司法资源,让存在重大立功等减刑情节的案件能够在较前的阶段即可顺利实现从宽处理。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的目的 在我国,“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和“宽严相济”这两大刑事政策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得到了集中体现,其立法目的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变化。在制度的产生初期,立法目的在于更好的形成制度以应对高发的各类刑事案件,国家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建议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落实退赃退赔手续,不断提升诉讼效率[4]。在制度的试点阶段,立法目的不断多元化,其中诉讼效率的提升成为主要目的,对优化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