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锻造车间的生产工作劳动保护,保护职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不断发展,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和规定,结合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锻造车间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3、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学习教育、检查,车间组织安全学习教育全年不少于四次,安全检查全年不少于八次,并有详细的学习教育、检查记录。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在上岗前,车间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后,方能上岗。4、车间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各班组长要经常检查本部门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职工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施,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并迅速予以予以排除;5、车辆、设备、设施不得超负荷运行和带病运行,做到正确使用,定期检修,确保正常运行,生产工作场地要有足够的光线,有危险的地方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车间必须配备防火、防盗设施,夜间要有专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贮存、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应有一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并与明火保持在两米以上的距离,各类刀具、铁棒、铁钩禁止对准人员使用,并加以妥善保管;6、检查人员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项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按照定措施,定人员、定期限的原则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后,各单位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职工实施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发生安全事故和重大责任未遂事故后,车间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7、车间所有在职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视情节处罚:(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的。(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