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宣贯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公消[2009]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警官培训基地,昆明消防指挥学校:为做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公安部印发了《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通知》(公通字[2008]50号)、《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宣传提纲的通知》(公消[2008]555号)
为切实落实公安部通知要求,部消防局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宣贯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公安部消防局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二日抄报:刘金国副部长
抄送:部法制局
本局领导,各处、室
承办人:韩子忠1校对:韩子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宣贯工作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的修订和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消防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对加强我国消防法治建设,推进消防事业科学发展,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做好《消防法》宣传贯彻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消防法》,大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机制,提高消防执法和灭火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工作目标
营造浓厚的《消防法》宣贯氛围,使《消防法》的基本内容家喻户晓;推动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社会化消防工作机制;推动加强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消防基础工作显著加强;加强执勤训练,规范执法行为,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工作机制基本健全,全面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为消防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组织学习培训和社会宣传,提高消防法制意识(三)认真组织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