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电缆管道铺设路由调查勘测审批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海底电缆管道路由调查勘测的申请和办理
二、事项信息(一)项目名称:海底电缆管道铺设路由调查勘测、铺设施工审批(二)子项名称:海底电缆管道路由调查勘测审批(三)审批类别:行政许可(四)项目编码: 51002-1 三、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四、审批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主席令第 55 号);(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主席令第 6 号);(三)《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 (国务院令第 27 号);(四)《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国家海洋局令第3 号);(五)《国家海洋局关于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海规范[2017]8 号)
五、受理机构自然资源部及海区局六、决定机构自然资源部及海区局七、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八、申请条件(一)申请人条件海底电缆管道所有者
(二)受理权限1
路经中国管辖海域和大陆架的外国海底电缆管道;2
由中国铺向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国际海底电缆管道;3
国内长距离( 200 公里以上)的海底管道;4
污水日排放量在20 万吨以上的海底排污管道;上述事项由自然资源部负责审批,其他事项由自然资源部海区局负责审批
(三)具备或符合如下条件的,准予批准:1
申请、受理符合规定程序和要求;2
预选海底电缆管道路由符合海洋功能区划;3
海底电缆管道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4
预选海底电缆管道路由所经海域不影响国防安全、无重大利益冲突;5
路由调查勘测实施方案可行,内容全面
(四)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不予批准
九、申请材料(一)申请材料清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 /复印件份数纸质 / 电子要求备注1 路由调查勘测申请书原件5 纸质及电子内容包括:( 1)所有者的名称、国籍、住所等;( 2)海底电缆管道路由调查勘测单位的名称、国籍、住所及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