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度广西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各学院、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营造良好公寓文化氛围,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评选2011——2012学年度广西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比条件(一)学生公寓工作先进集体1、领导重视。学院领导指定专人抓管理工作,成立学院和年级公寓管理工作检查小组,公寓寝室每室有寝室长,能认真贯彻执行公寓管理规定。2、制度健全。有健全的公寓检查制度,学院(年级)每月检查两次以上,并有文档存档。3、“新生杯”寝室设计大赛获奖比例大。由于2011-2012年学校对三个校区的学生进行了住宿大调整,所以本学年度的“星级文明寝室”评比暂停一年进行,今年评比参考“新生杯”成绩。(见附件1:《2011年新生杯寝室设计大赛获奖名单》)4、学生自我管理好,在公寓违章违纪现象少。(二)学生公寓工作先进个人1、重视学生公寓工作。在本单位的学生公寓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中作出成绩的政工干部。2、学生公寓自我管理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干部和同学。二、评比办法l、学生公寓工作先进集体:各学院写出求实简明(最好用事例和数据)的书面申报材料,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组织初评,报学工部(处)、后勤服务集团审批。2、学生公寓工作先进个人:由各单位按分配额(见附件2)推荐并填写登记表,报学工部(处)、后勤服务集团审定。三、奖励办法1、学生公寓工作先进集体: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对获奖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2、学生公寓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四、评比时间和要求1、各学院及有关单位的书面申报材料和公寓工作先进个人登记表于12月21日前送交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公室(雁山校区办公室在第四学生公寓一楼,联系电话:3698216;育才、王城校区办公室在第十学生公寓一楼,联系电话:5818547),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弃权。2、学生公寓工作先进集体和公寓工作先进个人的评比活动是推动我校学生公寓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通过评比活动,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使我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做得更好。备注:由于2011-2012年学校对三个校区的学生进行了住宿大调整,所以本学年度的“星级文明寝室”评比暂停一年进行。附:1、2011年新生杯寝室设计大赛获奖名单2、2011-2012学年度学生公寓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3、广西师范大学2011——2012学年度学生公寓工作先进个人登记表广西师范大学学工部(处)广西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附1:关于公布2011年“新生杯”寝室设计大赛评比结果的通知各学院工作小组:在学工部(处)、校团委、后勤服务集团、桂林东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大学生公寓城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及各学院生活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举行了2011年“新生杯”寝室设计大赛;本次大赛得到了各学院的高度重视和新生的积极参与,取得了圆满成功。现将获奖名单公布如下:王城校区一等奖:男生寝室:第二学生公寓217(美术学院7人)女生寝室:第十学生公寓211(设计学院7人)第十学生公寓320(设计学院7人)二等奖:男生寝室:第二学生公寓312(美术学院7人)女生寝室:第十学生公寓321(设计学院7人)第十学生公寓212(设计学院7人)第八学生公寓113(美术学院28人)第六学生公寓107(美术学院8人)第六学生公寓112(美术学院8人)三等奖:男生寝室:第二学生公寓202(设计学院7人)第二学生公寓304(美术学院7人)第二学生公寓311(美术学院7人)女生寝室:第十学生公寓323(设计学院7人)第八学生公寓304(美术学院22人)第十学生公寓322(设计学院7人)第十学生公寓224(设计学院7人)第八学生公寓111(美术学院14人)最佳设计奖:第二学生公寓217(美术学院7人)最具风格奖:第八学生公寓113(美术学院28人)最温馨寝室奖:第十学生公寓323(设计学院7人)育才校区一等奖:男生寝室:第一学生公寓116(教育科学学院10人)第一学生公寓216(电子工程学院9人)第五学生公寓606(职业技术师范学院7人)第九学生公寓207(电子工程学院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