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为保障施工现场的正常用火,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保证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
主题内容:动火管理 制度1
适用范围:在 CK工程施工中,电焊作业、气焊(割)作业、工具产生火花、火苗的作业
语词定义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塑料管热熔机 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3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4
消防管理制度4
项目经理为第一防火责任人
建立项目部消防组织,并明确职责分工
实行消防动火审批许可制度
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完好情况
项目部所有员工都有参加义务消防的责任
学习消防应急预案,适宜地进行演练,保持其有效
重点消防部位4
各现场油漆等化学易燃品存放地
各现场电气焊作业地点
各现场保温粘胶作业现场4
施工中的油漆工地4
消防通道、消防器材、防火区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定期组织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消防器材要求4
施工现场根据可燃材料的特性配置对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保证数量与质量
购置管理机构指定安全标志及合格证的产品
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确保在有效期内,否则及时换药
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严禁它用
发现火灾任何人都有立即报警和组织自救
火灾现场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题下有责任和义务参加救火
当火灾失控时应及时向119 报警,报警时沉重、冷静,口齿清晰,用普通话说明地点、火势、起火材料
在火灾最近或容易走错的交叉路口等候,及时引导消防车进入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