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蝠大厦商业管理消防安全强制规定30 条第一条各公司成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第二条建立由商业管理公司、 分包方、商户等在万达广场工作的人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第三条定期组织商业管理公司员工、 商户营业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餐饮厨房员工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商管公司新入职员工、商户营业员到岗一周内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在万达广场作业的分包方人员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第四条建立并定期更新《消防重点部位台帐》 ,制定重点部位防火巡查机制,落实管理责任人,特殊重点部位的操作人员(监控员、电工、电梯工、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第五条严格落实日、周、月“三级检查”制度,重大节假日7 天前,由总经理亲自组织主力店等相关方进行消防安全联合检查。第六条消防控制中心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每班次消防监控员不得少于2 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第七条消防安全问题须责任到人,做到检查与考核挂钩,考核与奖惩挂钩。第八条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系统联动测试, 每年由专业公司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系统测试,并出具书面的测试报告。第九条定期开展安全用电检查, 防范电气火险, 每年至少进行 1 次使用热成像仪的电气安全检查, 每 2 年至少聘请专业公司对广场进行一次电气安全专项检查。第十条消防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应立即组织修复,无法短时间修复的,须采取有效措施弥补设备设施故障造成的功能缺失。第十一条广场内除专门设置的吸烟区域外,所有区域禁止吸烟, 并设置醒目的禁烟标识。第十二条制定和落实消防通道、 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日常巡查机制,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第十三条严禁易燃、 易爆、具有强烈腐蚀性等危险品进入广场;严禁在广场区域内燃放烟花炮竹、焚烧纸张及垃圾、给汽车加油等危险行为。第十四条必须与主力店、步行街、底商商户及库房用户签订 《消防安全责任书》。第十五条建立与主力店、 步行街及底商商户的月度消防安全会议制度,按期通报广场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和工作计划。第十六条主力店、步行街及底商商户多次出现问题未整改的,须由总经理出面协调解决。 协商未果, 经上报总部批准后, 可采取闭店整改等强制措施。第十七条建立餐饮商户排油烟管道清洗台账,督促餐饮商户做到: 每天擦拭炉灶上方挡火板; 每周清洗挡火板以上半臂之长的排油烟管道,按积油状况及分级标准的时间要求全面清洗排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