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联动系统中所包括的主要设备、元件及其技术要求1 探测器1.1 所有烟感探测器、 温感探测器应置于同一类底座上,当有需要更换地址码或探头类型时,底座不需更换,当探测器拆离底座时,控制机会报故障。1.2 探测器上应有原装LED,当此探测器收到报警讯号时,LED必须启亮、显示火警,并有供连接遥远指示灯之接口。1.3 在潮湿场所应配置防水底座,确保探测器能正常工作。1.4 在易爆场所应配置防爆探测器。1.5 要求二总线制连接,所有探测器的地址编码采用消防报警控制机编码方式。功耗低,可靠性高,环境适应性强,结构合理,对火灾早期的阴燃和明火都有很好响应的自带CPU 智能型探测器,能够独立自检测环境状态并与探测器内置的火灾特性曲线参数进行比较,准确地判断如下状态:火灾报警(非误报)、干扰〔 例如:污染)、探测器完好或断线、脱落(内置短路隔离器)、诊断方式中的趋势判定(火警趋势、自身污染度和灰化程度)。2 手动报警器要求2.1 手动报警器应为具有独立地址码的“易碎玻璃”类型,当玻璃被敲碎后即可自动触动报警器内之电气触点,每个报警器按钮均具有地址码, 直接接入探测回路使管理者能迅速而准确地确定报警位置。盖面应以特制的键锁紧, 玻璃则需牢固地夹在报警器内, 按钮应由不燃烧及抗腐蚀材料制成,并以红色外壳正面有中英文样。2.2 手动报警器的设置位置须符合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在潮湿区域应设置防潮型手动报警器, 在易燃易爆区域应设置防爆型的手动报警器。安装方法应与建筑师配合确定。3 警铃及电路3.1 警铃工作电压应为直流 24 伏,铃盖应由冷压钢制成并烤上红瓷漆,盖身直径至少为150 毫米,底座应由耐蚀性材料制造,并可装于直径 50 毫米之圆形接线盒上。3.2 安装在室外之警铃的构造应为可防风雨性的,警报电路上的警铃应以由类比控制模块分区分别控制从主控盘接出,而每组电路由报警按钮内以独立熔丝保护,此系统将能提供多组电路, 警铃上应有中英文字样, 在易燃易爆区域应设置防爆性警铃。4 控制、信号、继电模块的要求4.1 模块和信号模块的要求所有电子控制模块均带有独立地址及智能功能,独立运行模式,电子编码,可直接接入探测回路中。信号传送到报警控制机时,能监督输入信号,并确认监察对象之地点和类别。控制模块能用于分散的消防控制装置,控制方式为一对一控制用于各类设备的启停。控制模块能用于设备状态的监视。控制模块应配有微处理器及线路分析功能。带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