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宜昌市伍家岗区委员会第七届第五次会议提案(第号)类别:案由:关于扶持农业生态示范企业与精准扶贫紧密对接的建议审查意见:序号提案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1王永红城东大道170号4430011387248482523其他提案者姓名:建议主办单位:会办单位:2016年1月20日第1页内容:第2页—1—近年来,我市涌现出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他们采取土地租赁、入股(保底分红)方式流转贫困村农户的承包土地、返聘贫困户常年务工或为贫困户提供质优价廉的种苗、农资、农机、种养技术服务并负责其产品收购销售,为带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发展壮大这些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已势在必行,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缺乏组织引导
目前,企业参与扶贫还处在自发的松散阶段,大多数仅凭企业家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高尚情怀所作出的自觉行动,而缺乏有计划、全方位的组织引导
其次,少数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参与意识不高,认为参与到扶贫开发无利可图,不愿意做出相关投入
二是受援方存在重援助轻共建发展思想
在企业参与扶贫工作中,受援方总希望企业能在资金、物质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而轻视与企业共同建立支柱产业,共同发展
要使农业企业在扶贫开发中富有生命力,不仅仅看企业直接拿了多少钱,帮助修了多少条路、建了多少个水渠,更重要的是企业能把贫困村和企业自身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推进产业发展,实现贫困村、农业企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互惠共赢”,才能使企业在扶贫的领域中常做常新,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是政企之间职责不明晰
在企业参与精准扶贫工作中,各级政府在服务支持、政策配套方面力度不大
同时,企业正处在转型升级发展的过程中,如何合理而清晰地界定政策支持,精准扶贫和农业企业紧密对接,制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