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宜昌市伍家岗区委员会第七届第五次会议提案(第号)类别:案由:关于扶持农业生态示范企业与精准扶贫紧密对接的建议审查意见:序号提案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1王永红城东大道170号4430011387248482523其他提案者姓名:建议主办单位:会办单位:2016年1月20日第1页内容:第2页—1—近年来,我市涌现出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他们采取土地租赁、入股(保底分红)方式流转贫困村农户的承包土地、返聘贫困户常年务工或为贫困户提供质优价廉的种苗、农资、农机、种养技术服务并负责其产品收购销售,为带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发展壮大这些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已势在必行,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缺乏组织引导。目前,企业参与扶贫还处在自发的松散阶段,大多数仅凭企业家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高尚情怀所作出的自觉行动,而缺乏有计划、全方位的组织引导。其次,少数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参与意识不高,认为参与到扶贫开发无利可图,不愿意做出相关投入。二是受援方存在重援助轻共建发展思想。在企业参与扶贫工作中,受援方总希望企业能在资金、物质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而轻视与企业共同建立支柱产业,共同发展。要使农业企业在扶贫开发中富有生命力,不仅仅看企业直接拿了多少钱,帮助修了多少条路、建了多少个水渠,更重要的是企业能把贫困村和企业自身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推进产业发展,实现贫困村、农业企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互惠共赢”,才能使企业在扶贫的领域中常做常新,实现可持续发展。三是政企之间职责不明晰。在企业参与精准扶贫工作中,各级政府在服务支持、政策配套方面力度不大。同时,企业正处在转型升级发展的过程中,如何合理而清晰地界定政策支持,精准扶贫和农业企业紧密对接,制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规划、扶持资金与扶贫资金使用监管、产业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分工和作用,为鼓励我市农业生态示范企业能更好地参与扶贫开发,带动贫困乡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建议:一、要进行科学有效的组织引导。将农业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纳入全市—2—精准扶贫工作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并在一定程度上给予指导;要尽快建立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相关部门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工作问题,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农业企业在参与扶贫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积极主动抓好农业企业与扶贫村、贫困户的牵线搭桥工作,引导农业企业结合各自实际,选择科学的产业发展项目,在方式上采取“公司+基地和合作社+农户”的产业扶持模式。对全市企业中已经入村开展帮扶的农业企业,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种养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物流业、休闲旅游业、餐饮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形成规模,出成效三年以上的诚信企业,明确扶贫责任和帮付机制并签定帮扶(脱)贫协议,鼓励支持项目帮扶,加强组织引导,制定连片规模经营产业发展战略目标。二、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推动农业企业参与扶贫不能靠行政命令,只能通过政策激励、引导、鼓励已经涉农的有影响力、诚信的农业企业参与扶贫其中,才具有生命力。针对当前政策不配套的问题,政府要统筹协调财政、税收、农业、国土、林业等部门,制定出台对农业项目与精准扶贫的优惠政策,优先安排农业产业化资金,优先安排财政贴息贷款,优先安排土地使用计划,优先享受产业扶贫政策;对新品种和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品质认证、基地认证、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给予一定的补助或奖励;进一步完善企业参与扶贫的资源配置政策,不断优化服务环境,以调动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三、进一步健全服务保障。做好农业企业与贫困村、贫困户的精准对接,确保精准帮扶对象和帮扶目标,形成长效帮扶机制,已实现脱贫致富长远目标;在项目规划、资金安排上给予配合,特别是在引导受援村方面,真正做到组织配合、制度配合、土地配合、劳力配合、观念配合,力求帮扶质量与成效;搭建村企合作,合作社与贫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