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万科土建移交装修技术标准编制朱思波日期2013-10-12 审核王晓宇日期2013-11-12 批准陆荣秀日期2013-11-12 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2015 年 6 月 5 日对应穿插作业修改一、 土建移交装修条件、时间1
电梯厅、公共部分(1) 预制内墙板、零星砌筑抹灰湿作业全部完成,铝合金门窗扇、给排水立管、消防管、消防箱安装完成,电梯厅和公共部分强弱电桥架安装完成
(2) 标准层主体结构施工至10 层完成标准层首层的土建移交、开始施工
(3) 工作面移交根据土建进度从下到上进行分层移交
(4) 消防楼梯间地面找平、防滑条、管道吊洞完成,待结构封顶后一个月内完成整体移交,给排水及消防等管道靠墙侧腻子先行施工部分根据管道安装进度提前3 天移交
(5) 电梯层门塞缝收口完成,待结构封顶后45 天内完成移交2
户内批量装修(1) 预制内墙板、抹灰、地坪湿作业全部完成,厨房烟道及土建收口、卫生间管道井、铝合金门窗扇、阳台栏杆、给排水立管、强电箱及穿线完成
(2) 户型改造部分待竣工验收后由土建单位实施,竣工验收后1 个月内完成移交
(3) 外墙淋水试验完成,逐套完成渗漏等问题整改
(4) 标准层主体结构施工至10 层完成标准层首层的土建移交、开始施工
(5) 标准层顶层待结构封顶后30 天内移交
(6) 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套内装修作业在结构封顶后3 个月内全部完成,交付竣工验收
二、 土建移交装修程序1
土建相关单位自检(1) 土建总包、铝合金门窗、栏杆、电梯、消防等土建相关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按照本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和检查
(2) 土建监理按本技术标准要求,督促土建总包、分包单位进行自检,并抽查
土建移交装修技术交底(1) 装修总包进场后,万科项目部和监理组织土建总包、装修总包、全部分包单位按照本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移交技术交底